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 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 悉草具其 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 为官名,悉更 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 谦让未遑也。诸律 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 ,其说皆自贾生发 之。於是 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 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 冯敬之属尽 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 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 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 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